陳獨秀先生作了一篇《有鬼論質疑》(見前文),我看過一遍,不覺大怪;以為陳先生如此聰明之人,
對於鬼之有無,尚不能十分明解,今且舉質疑八條,以問當世。
乙玄不敏,然平日主有鬼論甚力,爰將陳先生的疑問別為八條,開列於後,以便逐條答覆。

先生說:(一)吾人感覺所及之物,今日科學略可解釋。倘云鬼之為物,玄妙非為物質所包,
非感覺所及,非科學所能解;何以鬼之形使人見,鬼之聲使人聞?……

人之能見鬼形,或聞鬼聲者,因富有一種之靈力。感覺不過靈力之利用品而已。
所謂靈力,為先天的,常住的,自存的,Platon 謂之本體,Spinozer則謂物靈乃本體之屬性也。
靈力弱者與鬼交通難,故人與鬼交通之難否,一視其靈力之強度如何以為定。
夫靈力之有強弱,一如感覺之依人而異也。(如兩眼之視力,兩耳之聽力,皆不等。色盲有全色與一部色盲等類。)
至感覺所及之物,不盡能為科學所解釋,如幻象,光學者莫辨其由,
而感覺所不及之物,亦有時能為科學所解釋,如微生物,非顯微鏡,則終不能見之也。
近世心理學者,多謂感覺應屬於精神上的物質,故能與科學接近,而又能與心靈哲學接近。
西洋近雖有以精密器械(如心臟悸動計,電氣記錄法,壓力計等),證明有鬼,然究不過示人以信,
止人之謗,而此超自然之理,則終非科學所能解釋,亦如科學之不能詮哲學也。

又說:(二)鬼果形質俱備,惟非普通人眼所能見,則今人之於鬼,猶古人之於微生物;
雖非人人所能見,而其物質的存在與活動,可以科學解釋之,當然無疑。
審是則物靈二元說,尚有立足之餘地乎?……

鬼非普通人眼所能見,誠然。若謂今人之於鬼,猶古人之於微生物,則差矣。
微生物非借顯微鏡不能見之;若鬼,富有靈力之人則易見,否則不易見,此蓋有難見易見之別。
而微生物則直能見不能見耳。夫惟微生物可用顯微鏡見之,故能施以科學的解釋。
蓋有顯微鏡即可見微生物,今不能謂人有靈力即可見鬼也。
此界說極為明瞭,而猶斤斤以物靈二元為說者,是不明本體與現象之別。
康德不云乎:物之自身與現象迥然有別,不可不辨。P1aton亦分思想界與個物界。
蓋向來持二元論,往往不明是理,吾於陳先生何尤?

又說:(三)鬼若有質,何以不占空間之位置,而自生障礙,且為他質之障礙?……

此不必陳先生再說,二千年前王充論之詳矣。充之言曰:——

天地開闢,人皇以來,隨壽而死;若中年夭亡,以億萬數計;今人之數,不若死者多;
如人死輒為鬼,則道路之上,一步一鬼也。人且死見鬼,宜見數百千萬,
滿堂盈庭,填塞巷路,不宜徒見一二人也。

我著有《心靈學》一書,其中有駁他此文的一段;今照錄如下:——

充此論更為不值,謂人死為鬼,則道路之上一步一鬼也。此所謂道路,不知何指。
為顯界之道路耶?為幽界之道路耶?其界說殊不明了。且鬼若盈於道路,而又為王充所見,
則是非鬼乃人,以王充不信有鬼也。即使為鬼,王充見之,又不得謂為無鬼也。
充不知人所居者為顯界,鬼所居者尚別有一界,名幽界(幽顯二字,不過吾人假以名)。
此幽界者,永非吾人生時所能見,然亦或見之;而死則必在其中。鬼之於顯界也亦然。
吾前既云:鬼死為人,人死為鬼;今不見顯界有人滿之患,又安知幽界有鬼滿之患耶?
夫人之見鬼者,為富有靈媒力;病者偶感此力,則亦可見鬼。今幽界既無鬼滿之患,則見一二鬼亦宜矣。
(原論「一二人」之「人」字疑有誤,應作「鬼」字,否則充尚不明人鬼之辨。)

陳先生必問道:「君何以知道有幽顯二界呢?」予曰:證明之方法有二:
(一)理論上的證明。夫鬼之存在,已無疑義。假使有顯界而無幽界,則鬼必無所棲遲,
將如王充所謂「滿堂盈庭」,「填塞巷路」。唯有幽界,故鬼安居樂業,一如吾人,不相妨害。
(二)實質上的證明。即搜集種種事實,助以精密之器械,繼以正確之試驗,可以知除顯界外,
尚有一幽界(此乃最簡單的說明)。夫鬼本為有形無質,故不占空間之位置,更何從自礙礙人耶?

又說:(四)或云鬼之為物有形而無質耶?夫宇宙間有形無質者,只有二物:一為幻象,一為影像。
幻為非有,影則其身亦為非有。鬼既無質,何以知其為實有耶?

此條可簡明釋之。陳先生謂宇宙間有形無質者,只有幻象與影像。
夫幻與影,不過精神的物質上一種之現象耳;若鬼,則純屬精神的,故有形而無質,有質即非鬼矣。

又說:(五)鬼既非質,何以言鬼者每稱其衣食男女之事,一如物質的人間耶?……

此條又是王充說過的。陳先生是事事主張改良,何必落古人的窠曰?《論衡•訂鬼篇》曰:——

夫為鬼者人,謂死人之精神;如審鬼者死人之精神,則人見之宜徒見裸袒之形,無為見衣帶被服也。
何則?衣服無精神,人死與形體俱朽,何以得貫穿之乎?精神本以血氣為主,血氣常附形體,形體雖朽,
精神尚在,能為鬼可也。今衣服,絲絮布帛也,生時血氣不附著,而亦自無血氣,敗朽遂已與形體等,安能自若為衣服之形?

陳先生所說,不過範圍稍廣,其實不值一駁。
《國故論衡》上說道:「文德之論,發諸王充《論衡》,楊遵彥依用之,而章學誠竊焉。」
可套之曰:「鬼之衣服之論,發諸王充《論衡》,范縝依用之,而陳獨秀竊焉。」
話雖如此,然吾對於幽界衣食男女之事,不主張盡如人間;有相同處,有不相同處。
據《鬼語》所載,鬼之衣服,可隨意而得。總而言之:吾人今日最急於研究者,在證明有鬼,
至幽界衣服男女之事,須待能與鬼以一定之交通後,始得明其真相。

又說:(六)鬼果是靈,與物為二,何以各仍保其物質生存時之聲音笑貌乎?

請問先生,何以知鬼之聲音笑貌能保其物質生存時之狀態?若不之知,驟下一肯定斷案,於論理上為不可。
夫鬼者,其狀貌雖能自現,而發音則必藉他物,始能聞於人世。
如一八四七年美國教徒John W. Fox 家發生怪音,初尚以為其女所設弄,
後經Crookes, Home, Olivèr 諸博士證明確係鬼之敲音,而此音似出自壁間者。
故Crookes 有言曰:「Raps and percussive sounds varying in loudness from a mere tick to
thuds Which appeared to be caused by an unseen intelligent operator.」
是鬼之狀貌雖能使人見之,而其音則不能使人直接聞之,故不得不假他物也。由是可以知其音貌必不能如吾人。

又說:(七)若謂鬼屬靈界,與物殊途,不可以物界之觀念推測鬼之有無;
而何以今之言鬼者,見其國籍語言習俗衣冠之各別悉若人間耶?

此與第五第六兩條皆大同小異。我平常最厭那三家村的書呆子,抱著一本書讀過竟日,以至老死而百無所成;
陳先生何必學那書呆子讀法呢?鬼之國籍語言習俗衣冠,乃是幽界之組織;欲知此等組織,今尚未達到時期,
只能證明有鬼而已。然由此一步一步的進,不但可知其內部的組織,且可與彼輩交通,此可斷言者。
陳先生如果壽長,或者還可以享此最新最高尚的幸福,乙玄也願執鞭其後。
(按,與鬼交通事,近世已形發達,如傳心術降神術念寫等。)

又說:(八)人若有鬼,一切生物皆應有鬼;而何以今之言鬼者,只見人鬼,不見犬馬之鬼耶?……

先生越說越遠了。剛才講過,今日吾人所證明之鬼,乃專指吾人死後,其精神尚能存在;
對於動物界,其範圍已狹,矧於生物界乎?犬馬是否有鬼,吾人尚無以證明之。
蓋人之精力有限,能與吾人化身之物(鬼)相交通,已屬大幸;使犬馬有鬼,
或為吾人所不見,或見之而不識為何物,此乃研究鬼(廣義的)之最後的問題,此時則無暇及之也。
吾國古人如墨子分鬼為三種:曰天鬼,曰山水鬼神,曰人鬼。
《禮記》所謂氣乃神之盛,魂乃鬼之盛,是皆近於廣義的鬼說。
引而伸之,惜無餘幅,容後再講,何如?

吾說既畢,請下一結論曰:鬼之存在,至今日已無絲毫疑義,以言學理,以言實事,以言器械,
皆可用以證明之;有反對的只管發表意見,請勿稍存客氣。

最後尚有一言:我輩關於學理的辯難,只可從學理上著眼競爭,不可以感情用事,一方可以不傷人誼,一方可以闡明真理。
陳先生主無鬼,而我信有鬼,彼此都無妨礙。如六朝時范縝、蕭琛等,以「神不滅」與「神滅論」互相辯論,
心靈學始得發展於吾國。古人言行可取法的甚多,陳先生若曰,「一切古法,非從根本上推翻不可」,
則乙玄將以「鬼」之問題暫置他方,與先生以正義相見。

  易乙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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