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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作《有鬼論質疑》言過簡,讀者每多誤會;承易乙玄君逐條駁斥,使余有申論之機會,感甚感甚。
同社友劉叔雅君,別有文難易君,鄙意有未盡者,條列於下:

(1)鄙論原意乃謂:既云鬼形鬼聲可訴諸感官,則無論真幻,均屬感覺以內之事,並非科學所不能解釋之玄妙也。
幻為非有,即有時直接印諸感官而終為非實有,如海市空花是也。
真為實有,即有時不能直接印諸感官而終為實有,如微生物等是也。無論真幻,既可直接呈諸感官,
胡云非感覺所及,非科學所能解耶?靈力之有無且不論,今姑假定其為有,或即以Energy 當之,
亦未有不利用感官而能見聞者。(佛說自在通之一境,與基督教之「上帝」,同為未有確證之玄想耳。)
況主張有鬼者明言目見其形,耳聞其語;是所見所聞之對象,與能見能聞之感官,二者具備;
則當然為感覺以內之事,科學所能解釋也。科學不能解釋幻象光學,誠聞所未聞。以顯微鏡觀微生物,
仍屬感覺以內之事,倘其物絕對不能呈諸感官,雖以顯鏡不能見也。易君所舉近世心理學者之說,
不知出於何人何書?以心臟悸動計等,為證明有鬼之器械;此器械想為易君所發明,與心理學家所用者確非一物也。

(2)鄙論原意乃謂:二元論者謂物界之外,另有靈界;鬼倘有質,則亦物耳;何靈之有?何二元之有?
此正攻擊二元論者之論界觀念,奈何謂我斤斤以物靈二元為說乎?倘信二元論,焉有主張無鬼之理?

(3)易君理論上幽界之證明,及以「鬼之存在,已無疑義」為前提,在論理學上可謂奇談矣。
今之問題,乃以種種方法,證明鬼之有無;若鬼之有質與否,佔領空間與否,幽界有無與否,皆方法之一;
不圖易君竟移尚未確定之斷語為前提,以為證明之證明,不知何以自解?
至於實質上之證明,易君所謂事實,器械,試驗,並一簡單之例證而無之;如此證明,不得不嘆為稀有也。
易君所信之幽界,不知即在此地球,抑在他星球?鬼若有質,似未能越此適彼,來往自由。
即令幽界在他星球,而鬼又能來往自由;彼來在此地球時,亦不能不占空間之位置,礙人自礙也。

(4)易君固主張鬼之有形無質者也。「有質即非鬼矣」,此見極為明達。
鄙論前三條,皆以難「鬼為物質」之說,此不足以難易君,而易君實不必加以呵斥也。
惟鬼果無質,則所謂有,所謂存在,將等諸天道思想等抽象名詞耳;何得組織一幽界,且來往顯界,
其形其聲,使人見聞,而人將與之交通耶?既非物質,又何以有衣食男女之事耶?(此義尚望易君詳為解答。)

(5)此條質疑,易君一字未答,惟以竊取王充之言見責。夫討論事理,貴取眾材以為歸納式之證明;
古人之言,焉足取為標準,以「聖教量」不若「比量」之正確也。(參看《隨感錄.聖言與學術》)。
因此鬼之有無,《論衡.鬼語》之言,皆不足為據。鄙人主張無鬼,重在歸納眾理,決不取前言以為證也。
且王充之意,謂鬼若為人死後之精神,衣服無精神,應隨人體朽敗,不應隨鬼再見也。
鄙意則謂鬼既非質,自無男女衣食之必要。二者論點截然不同,更無所謂「竊取」,願易君再詳細一讀。

(6)鄙論原意,正以譏諷見鬼者之妄言欺世耳。乃易君反責鄙人妄下肯定斷案,可謂粗心之至。
易君倘於此能下一否定斷案,鄙人固極端贊成,但恐自古訖今能見鬼者均不欲引君為同調耳。

(7)(8)凡討論一問題,範圍以內之材料,自當廣搜傅采,期於證明此,歸納法所不拒也。
易君對於鄙論之疑點,何以往往不加解答,但以一籠統語抹殺之曰:
「何必學書呆子讀法呢?」 「先生越說越遠了。」
夫學書呆子讀法,與鬼之有無有何關係?討論材料,不厭繁富,只要不出問題之範圍,何妨越說越遠?
鄙論之各條疑問,倘無人完全解答,又何能證明有鬼?易君對鄙論提出疑問之材料,何以不加研究?
或云「今尚未達到時期」;或云「此乃研究鬼之最後的問題,此時則無暇及之也」。
而一方面又強謂「鬼之存在,已無疑義」;「只能證明有鬼而已」;「鬼之存在,至今日已無絲毫疑義」;
乃一考其實,易君所謂有鬼,竟無絲毫之證明。易君所謂「以言學理,以言事實,以言器械,皆可用以證明之」,
奈何僅有此簡單之空言,而不肯詳實見教也?倘曰有之,原文俱在,讀者諸君可以覆案也。

易君倘謂鬼神之有無,非人間之觀念語言所可解釋,「將以此問題暫置他方,與鄙人以正義相見」,
則立盼明教,幸勿食言。

獨秀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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